2023年12月,市人民政府对《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下发了《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分条款的通知》(岳政办发〔2023〕18号)。2024年上半年,市生态环境委员会要求各县市区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将该项工作已纳入省级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为此,生态环境分局依据《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17号)文件,结合《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分条款的通知》(岳政办发〔2023〕18号)内容,起草了《岳阳市云溪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意见,对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并通过了区司法局对该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制订了《岳阳市云溪区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现简要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为总则。阐述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重污染天气的定义与应对原则。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划分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质量达到五级(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
第二部分阐述应急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区人民政府成立岳阳市云溪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为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生态环境分局、绿色化工高新区、区融媒体中心、区发改局、区科工局、交警云溪大队、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粮食局、供电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分局,由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区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设立专家组,在城市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时,为区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三部分阐述预警机制。重点围绕预警的分级、预警的发布与解除进行阐述。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依据环境质量预测结果、空气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等因素,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第四部分阐述应急响应机制。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第五部分为响应终止后的总结评估。
第六部分讲述人员、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措施。
第七、八部分为监督管理、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