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来源:区财政局   2021-01-08 23:27   浏览量:1   | |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新《预算法》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聚焦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构建,做精绩效评价、做严结果运用、强化工作责任,助力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1)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所有预算部门,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等,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对所有单项项目的财政资金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六同步”。按照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要求,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同运行”。

(二)稳步推进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各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对纳入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的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相关预算单位要在三季度末采集绩效运行实时信息,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实施进度,向区财政局报送绩效监控情况表。部门整体支出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项目支出填报《财政项目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区财政局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一定数量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综合分析形成监控情况报告,对财政支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

(三)深入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1.扩大绩效自评范围。对所有纳入2020年度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2.突出重点评价。选取4个以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农业、交通等项目实施项目支出财政重点评价;选取1个以上一级预算单位实施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评价。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建立健全绩效报告机制。将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及财政重点评价报告报送上级财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

2.建立绩效评价公开机制。在一定范围内披露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3.建立绩效评价和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对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调减或取消下年度预算安排。

4.健全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的范围,进一步完善相关考核指标。

(五)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加强财政系统内部人员、预算部门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一)预算绩效目标申报(2月-4月)

2月下旬-4月中旬,预算单位按要求报送预算绩效目标,区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4—12月)

预算完成有评价。与预决算同步开展绩效评价,全面考量所有财政资金使用的产出和效益。

1.预算单位绩效自评(5—6月)

预算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撰写自评报告。于6月15日前,将自评材料报送区财政部门审核;针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质量,财政部门将组织第三方实施跟踪再评价;预算单位于7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在部门网站或财政部门网站专栏公开。

2.重点绩效评价(6—12月)

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将延伸到重大政策项目评价,重点涵盖防疫资金、民生资金与财政奖补资金、政府债务以及涉及收入类成本支出项目,于4月底前重点选项报区人大审定。各预算单位应对本单位重点项目自行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于7月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上报财政部门备案并公开。财政部门择选项目组织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于12月底前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上报区人大、区政府。

(二)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全年)

预算执行有监控。围绕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结合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对资金绩效运行情况实行“双监控”。

1.部门绩效运行监控(11月)

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并将9月底的监控情况,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监控表,其中部门整体支出和30万以上项目支出需要报送纸质档及电子档监控表。

2.重点绩效跟踪监控(10-11月底)

财政部门组织对预算单位报送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进行审核和汇总,并选取部分支出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监控报告并入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区政府。

(三)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全年)

绩效评价有结果,评价结果有应用,是绩效管理实施关键,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落脚点。

1.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1—6月)

按照“谁花钱谁担责、谁实施谁公开”原则,2020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与整改情况,以及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在部门门户网站(或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落实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1—12月)

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督促整改,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

3.落实省市区政府绩效考评机制(12月底)

12月底前,一是按照省市区政府绩效考评要求,报送年度绩效总结与佐证材料;二是根据《云溪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各预算单位全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打分,及时将打分情况报送到区绩效办作为对各预算单位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4.落实财审联动共享协作机制(全年)

财政与审计两部门协同制定2021年财审联动工作方案,与2021年同级审计同步,结合年度审计计划,扩面选项开展绩效评价,并针对预算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两部门协同交流成果互用,实现数据和信息共享。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