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城市绿线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区城管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审核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收取。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汛管理工作。
(五)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审批、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省级园林式单位申报,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经营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除建筑工程、房产以外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相关审批、质量、安全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维修。区住建局(区人防办)负责建立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库制度,负责新建项目审批后竣工验收移交前的监督管理。
2.违法停放车辆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责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静态停车秩序的监督管理,行使以上区域内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将违法车辆信息移送公安交警依法处罚。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以上区域以外的违法停放车辆行为的监管和执法工作。
3.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负责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和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除以上事项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均由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行使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股(城市防汛办公室)、市政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办公室、安全股)、行政审批股、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云溪区环卫绿化管理所、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云溪区路灯管理所、云溪区燃气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2,274.49万元,与2018年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组建成立,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27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9.49万元,占97.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万元,占1.54%。其他收入30万元,占1.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99万元,占76.1%。项目支出543.5万元,占23.9%。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44.49万元,与2018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组建成立,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4%。与2018年度相比,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主要原因为2019年3月组建,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0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5万元,占0.16%;节能环保(类)支出275.4万元,占12.46%;城乡社区(类)支出1930.59万元,占87.38%;其他(类)支出35万元,占1.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9.49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1.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9.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52.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本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1.4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3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54%。本年支出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4%。基本支出19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一)开展情况:
1、创新推进示范管理。大力践行“街长制”,制定了《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每个职工负责1-3条道路,每天到责任路段巡查1次以上,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拍照反馈至环卫所工作群,督促责任领导快速整改落实;根据巡查次数、督查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数量,每月进行奖罚。
2、创新推进高效管理。建立起解决问题“挂销号”制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每月定期召开工作讲评会,限时办结“销号”,有效杜绝了久拖不决的弊病,提升了工作效率。
3、全面优化“街道清洗”。充分发挥机械作业的优势,将人、车、路等要素相对捆绑,每天利用洒水车、洗扫车、清洗车等设备,对车行道、人行道、边沿石及交通护栏,进行全方位、高精度洗扫,确保辖区街道全部“路见本色”;同时,将清洗举措向作业设备保洁延伸,每天定时对机械车辆和垃圾箱、果皮筒进行洗、抹、擦,各类设备洁净如新;在设施维护上,对公厕、垃圾站严格落实全天候专人保洁维护制度,环卫设施功能完善,内外环境干净整洁。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
2019年,我单位认真落实“出门就是工作,上街就是管理”理念,将环卫事业作为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来谋划,作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推进,作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来落实,引领干部职工奋力打造“美丽幸福新云溪”,主动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将环境卫生品质视为环卫工作的生命线,不断调优作业模式,调高作业标准,推动城市环境卫生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宜居幸福指数。
根据2019年度我单位保洁绩效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打分为98分,考评结果为优。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预期目标为“达到文明指数测评标准”,实际完成情况为“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
2、项目绩效定量目标(指标)及完成情况。在保洁上,辖区所有街道均按分类标准做好了日常清洗、清扫、保洁等工作,实现“路见本色”;在垃圾清运上,配齐了保洁三轮车、勾臂车、压缩车等各类运输设备,无论是街面、果皮筒垃圾的零星收集,庭院、单位、门店垃圾的转运,还是垃圾站垃圾的长途清运,全程实现了机械化和密闭化;在站厕维护上,做到全天候专人维护保洁,方便市民如厕和倒垃圾。同时全年圆满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等和各项重大接待保障活动,得到各级领导高度好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73万元;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岳阳市云溪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9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