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云溪区城管局   2021-02-01 14:47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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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城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城市绿线划定;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由区城管局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三)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审核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收取。

(四)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汛管理工作。

(五)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与相关部门做好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负责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六)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审批、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省级园林式单位申报,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活动。

(七)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土、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幅、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九)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经营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镇(街道)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镇(街道)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区本级管理区域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违法构筑物或设施;行使区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除建筑工程、房产以外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行为、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在临街占道、出店从事露天烧烤致使排放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场监管方面对无照商贩以及不需要办理执照但未进入指定地点摆卖自产蔬菜、农副产品和虽已办理执照但不按规定地点经营乱摆摊担、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为,以及区本级管理区域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以外公共区域违法停放车辆和《岳阳市机动车管理条例》所涉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上述范围以内具体行政处罚权所涉及的相关行政强制权。

(十二)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城市管理股(城市防汛办公室)、市政股、政策法规股(信访安全股)、行政审批股、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二级事业单位5个(岳阳市云溪区环卫绿化服务所、岳阳市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岳阳市云溪区路灯管理所、岳阳市云溪区燃气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市政事务中心),所属二级机构环卫绿化服务所、城管监察大队、路灯管理所、燃气服务中心、均实行独立核算,市政事务中心纳入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3、其他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环卫绿化服务所、岳阳市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是区城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副科级;岳阳市云溪区路灯管理所、岳阳市云溪区燃气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市政事务中心是区城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环卫绿化服务所、城管监察大队、路灯管理所、岳阳市云溪区燃气服务中心均实行独立核算,财政已单独批复到下级单位,市政事务中心纳入2021年云溪区城管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公开的附件3、18、19、21、22、27、28表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单位项目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1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项目收入引起的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8.1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6.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项目支出引起的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8.1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6.21万元,占86.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万元,占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万元,占8.05%;住房保障支出3.28万元,占3.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9万元,比上年减少3.6万元,减少6.55%,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减少。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下降8.89%,下降主要原因是“三保”刚性支出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公用经费增量部分从各单位原项目经费中核减。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包括城管联合执法经费35万元、文明卫生城市复审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7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两厂三供一业移交接管建设垃圾中转站等新增项目导致经费增加。详见公开的附件20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3.37万元,增长99.12%,主要原因是“三保”刚性支出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2万元,拟组织培训1次,人数100人,开展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等。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3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9万元,项目支出4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加强城区市容环境日常巡查,动态监控,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加强渣土、户外广告、占道专项管理,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加大城区生活垃圾清运力度,城乡垃圾中转站无害化处理,推行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市政养护,渣土运输等精细化管理;开展全域禁炮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区及两厂路灯日常巡查及管理,及时维修更换破损设施;开展燃气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常识宣传,加强燃气市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执法检查,做好燃气企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天然气入户建设,做好“三供一业”的接管工作。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_[50900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