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区城管监察大队   2021-06-11 14:34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监管;负责城区施工场地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区市容秩序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负责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方面的管理;负责城区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管理工作;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负责全区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的规划、建设、经营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燃气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燃气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及岗位培训;打击处理燃气行业的违法、违规现象;负责燃气器具安全监督,燃气器具安装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突发事故抢救、抢修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大队设综合室、云溪中队、岳化中队、长岭中队、渣土管理中队、禁炮管理中队、燃气管理中队7个内设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0名,设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4名,内设机构负责人(副股级)7名。

决算单位构成

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64.7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3.6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管理职能划转,一般预算资金相应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6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7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4.7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68万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管理职能划转,财政拨款收、支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4.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万元,增长1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城市管理职能划转,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4.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8万元,占7.4%;卫生健康(类)支出13.29万元,占2%;城乡社区(类)支出602.26万元,占9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18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13.29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602.2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4.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8.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一般性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圆满完成户外广告的拆除任务。为确保户外广告的拆除任务的圆满完成,大队精心组织,实行专人负责,逐个排查、登记造册、下发整改,并多方面协调,耐心讲解其政策,采取前期通知整改、发放通告、责令自行拆除、强制拆除等各种方式,共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及门店牌匾80余处6000余平方米,消除了城市安全隐患,增强了城市美观。

2.开展油烟专项整治。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溪夜宵市场及酒店餐饮行业进行油烟整治工作,检查各餐饮行业是否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装置、降噪处理、铺塑地板及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目前已取得很好的效果。于6月份完成蓝天保卫战专项督查反馈问题进行销号。

3.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临街单位、门店做到门前卫生清洁、绿化完整、市政设施不受破坏、秩序有序,并组织各中队下发签收责任状400余份。

4.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大队实行每月最少1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学校、医院、市场周边的流动摊贩、违规搭建、基建垃圾、牛皮癣、出店经营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大了对四通路马路市场的监管,每天6:30、17:30-20:00安排执法人员对四通市场的规范停放车辆及马路市场进行专项整治。期间规范出店经营2.6万余次,清理垃圾死角120余处,规范围挡30余处,规范流动摊位130余处,清理牛皮癣1.3万余处,规范城区违规停放车辆8000余台次。

5.破占道管理工作。5月12日,政府召开破占道管理工作会商会,将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云溪街道、武装部、供电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分公司、自来水公司、华润燃气等部门进行联动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破占道管理市场,要求其施工单位出具破占道红线图,实行规范化管理。制定审批责任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责任监管制。

6.渣土管理工作。一是推进渣土市场改革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渣土运输公司的监管。凡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区城市管理局、区市监局、区交通局、交警云溪大队分别对公司资质、经营场地、机械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审核通过后方可从事渣土运输业务。二是严格渣土运输审批程序。对需审批的工程渣土一律经政务中心申报受理后,经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审批股审批,报主管领导审核。目前完成工程渣土调配审批许可19处。三是抓紧扬尘治理工作。为控制城区扬尘,对城区违规倾倒的基建垃圾进行全面清除,对107国道两侧、云溪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裸露地面用防尘网覆盖,覆盖面积约1.4万余平方米。对所有在建工地,砂石厂下发切实做好云溪区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调配人员对己内酰胺、长炼油储备基地进行24小时值守,杜绝偷运情况发生,对城区道路污染调配洒水车每日冲洗2次,雾炮降尘每日5次,人工清洗道路80余次。

7.禁炮管理工作。在城区入口、城区中心邮政大楼设置大型禁炮公益广告2块、各门店电子屏16余块、发放《致全区人民的一封公开信》1.5万余份、张贴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300余份、《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1.2万余份、背街小巷、城中村张贴禁炮标语300多张,禁炮大队、各镇(街道)与居民、村民签订2020年《禁炮承若书》2万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400余台次;安排流动宣传车在各自辖区内进行禁炮宣传。春节、清明、中元节、高考期间,禁炮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炮源整治行动29次,排查门店、废弃厂房杂屋等500多处,收缴鞭700余挂、各类炮及烟花400多个。禁炮工作安排巡查人员1000余人次,巡查车辆800余台次。全年共处罚违规燃放10起,罚款38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云溪区城管监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