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2-01 13:57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

说    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我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三定方案,我局内设股室4个:办公室、双拥优抚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股。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3个: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岳阳市云溪区光荣院。

3、其他说明

全区共设5个退役军人服务站:云溪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路口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陆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松杨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2021年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3、18、19、21、22、27、28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优抚抚恤和退役安置工作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3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引起的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4.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引起的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4.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82万元,占91.69%;卫生健康支出3.04万元,占2.66%;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占5.6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30%,下降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增量部分从各单位原项目经费中核减。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包括退役军人事务专项2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长岭炼化和巴陵石化市政及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我区,相应增加职能部门单位的工作经费和项目经费预算。详见公开的附件20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03万元,增长153.31%,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加强单位财政管理制度,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2、做好优抚对象涉军维稳工作;3、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完成退役军人安置工作;5、做好优抚对象固定经费的一卡通发放。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_[154001]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