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6-11 21:40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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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我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双拥优抚股(政策法规股)。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权限内负责的烈士评定有关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政策性调研活动。

(三)移交安置股(军休管理股)。拟订全区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管理工作;审批军;军队离退役人员的生活待遇等;协助市局做好中央在岳单位计划有关安置工作。

(四)就业创业股。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章程设置,其主职等同于内设机构正职;主职由班子成员兼任的,可以配备1名副职(正股级)。

第五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机关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六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规定如下:

(一)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指导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指导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配合各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以及上级领导和军地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提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收集汇总有关数据资料,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区域性招聘活动等;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政策解答、困难帮扶、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工作;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岳阳市云溪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伤病残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接收和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落实无经济收入的随军家属、遗属的医疗、生活补助等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组织军休人员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主任1名。

(三)岳阳市云溪区光荣院,是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公益类事业机构,为正股级。主要职责是:集中供养接收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进入老年的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无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对象。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设院长1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30.7万元,与2019年没有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0.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4万元,占6.83%;项目支出1891.96万元,占93.17%;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0.7万元,与2019年没有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没有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3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5万元,占0.02%;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4.76万元,占96.75%;卫生健康(类)支出57.49万元,占2.83%;其他(类)支出3万元,占0.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38.74万元,项目支出1891.96万元。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个、接待人次9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9.12万元,增长664.18%,主要原因是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公用经费增加,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一般性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了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局始终坚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一是按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加强优抚专项经费拨付工作;二是严格按国家标准打卡发放优抚抚恤补助、医疗补助、提标补助、安置补助等专项经费;三是严格按照《云溪区优抚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使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四是严格审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做好安置台账,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补助和补缴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五是继续做好我区涉军维稳工作;六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根据中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湖南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安排,我区于2019年7月22日开始,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的申请事项,2020年开始进行退役士兵社保补缴。

2020年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专项资金187.27万元(省级99.9万元,市级43.3万元,区级44.07万元)。本年支出187.2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