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06-11 15:29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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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区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或者直接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协助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国家、省、市质量发展的有关政策,拟订推进质量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全区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积极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品牌建设,推动建立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开展服务质量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配合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战略的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区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制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建设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按规定承担商标、专利及地理标志的执法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十七)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地方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负责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股(非公党建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股(区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办公室)、质量计量与标准化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知识产权保护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政工人事股、财务股、综合执法大队、信息中心、云溪市场监督管理所、陆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长岭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71.13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局合一,而19年决算数据实际为原食药局数据,没有可比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9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92万元,占86.76%;其他收入223.87万元,占13.2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6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02万元,占71.25%;项目支出478.53万元,占28.75%;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7.26万元,与2019年相比,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0.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4%。与2019年度相比,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三局合一,而19年决算数据实际为原食药局数据,没有可比性。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0.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1.53万元,占77.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15万元,占5.65%;卫生健康(类)支出30.53万元,占2.05%;住房保障(类)支出218.69万元,占14.67%;其他(类)支出5.52万元,占0.3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4.3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596.05万元,决算数为1151.53万元,预决算不一致主要是包括了年中追加的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1.72万元,决算数84.15万元,预决算不一致主要是人员调进调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24.9万元,决算数30.53万元,预决算不一致主要是人员调进调出;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1.71万元,决算数218.69万元,主要是公租房及机关小区改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2.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5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完成预算的92.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9万元,占7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6万元,占28.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4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8个、接待人次9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年初结转和结余5万元,本年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基本支出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6.7万元,增长297.3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一般性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整体支出149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92万元,项目支出457.49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850.25万元,公用支出182.67万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万、市场主体管理10.6万、市场秩序执法30.3万、质量基础10万、药品事务1.4万、质量安全管理10.1万、食品安全监管46万、其他市场监管事务125.68万、保障性安居工程218.69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服务为民方面。一是深化企业开办“110”改革,率先推行“全域通办”改革,率先推进“容缺受理”机制,率先试点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相关经验做法多次被岳阳日报等媒体推介。二是整合、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打造12315投诉举报“一条热线”“一张网”。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750件,办结750件,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多次被区优化办“12345”公众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区长信箱”办理情况通报表扬。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区政府已出台激励措施,对发明专利每件奖励资助4000元。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培训班、走访企业等方式,全面摸清辖区内企业主体底数、专技人才底数、申请意向底数、增长后劲底数。今年以来,已完成发明专利申请168件(市定指标130件),占市定任务的129%;每万人有效拥有量14.57%,排全市第一。

监管为民方面。一是高位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亲自担任食安委主任,建立区委政府专题学习、定期研究和主要领导亲自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常态化机制。建立区疫苗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疫苗管理体系。今年区食安委制订下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区委专项巡察和区“两办”专项督查内容,形成了高位推动、层层压责的工作态势。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药品行业清理整治等专项行动,抽检食品药品591批次,对不合格批次食品药品均已督促整改或正立案查处。2020年,在市食安委对区政府年度考核中,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排名第三,并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二是高压严管特种设备安全,坚决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实行排查全覆盖、整治全方位、跟踪全链条、监管全天候。先后组织开展“两节”(元旦、春节)安全检查、疫情期电梯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等专项行动,累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91家次、设备3171台套。强力推进“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用严格执法来倒逼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监管高压严管态势,查处案件7起。三是高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先后组织开展能效水效、集贸市场计量等专项整治。9-10月份,开展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意识、企业首席质量官、企业员工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及网上答题、企业质量现状调查等4项提质行动,发放书籍和试卷3000余套,全面提升质量安全。“十三五”期间,全区未发生一起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质量安全事故。

执法为民方面。一是通过“市场监管大讲堂”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实行新录人员轮流到法制股跟班学习制度,牢牢把握案件来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调查终结、案件审核、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大案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决定等9个步骤,规范执法程序。二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坚持重大案件和重要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准确把握自由裁量权。对单位处罚2万元以上、个人处罚1万元以上的案子,必须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三是严格执法纪律,不允许任何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向企业收取赞助费;凡涉及到行政处罚的,一律不允许用个人账号收取罚没款,必须交财务统一上缴国库;个私会费的收取按照自愿原则,严禁超标、搭车收费。今年以来,累计立案177起,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或行政复议案件。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本支出

决算基本支出1032.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0.25万元,主要是有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障缴费和财政统发的各项工资福利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176.26万元,由财政下指标到单位,按指标进度以及相关财务制度使用,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办公开支;资本性支出6.41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及信息软件购置。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20年专项资金共投入457.49万,年初预算安排104万,年中追加353.49万。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年我局各项项目支出457.49万,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抽检、流通领域商品抽检、质量强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计量监管、公租房项目及机关小区项目改造等。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建立科学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我单位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拆借、挪用、挤占项目资金。对每笔专项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