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林业局   2021-02-01 19:02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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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3、一般性支出情况

4、政府采购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6、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利用外资造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全区林业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林业执法队伍,负责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地开发利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2、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造林种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和改革发展股、自然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风景名胜保护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二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清溪省级森林公园),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岳阳市云溪区森林防火服务中心、林业巡查执法大队、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所属二级机构只有两个公园实行独立核算,但没有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云溪林业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20、21、22、27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森林防火物资设备购置、森林保护、清溪森林公园、白泥湖湿地公园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354.0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04.06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28.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7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税收入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导致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4.06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28.36万元,占8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8万元,占11.11%;卫生健康支出10.05万元,占2.49%;住房保障支出20.77万元,占5.1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7.06万元,比上年增加19.78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万元,剔除非税收入执收成本外实为64万元,比上年减少21万元,下降24.71%,下降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增量部分从各单位原项目经费中核减。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等。其中包括森林保护25万元、森林防火物资设备购置14万元、白泥湖湿地公园10万元、清溪森林公园10万元、森林公安云溪大队5万元、执收成本43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18-19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表20为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8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45万元,增长138.24%,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三公”经费减少0.8万元,主要是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日常经费开支,从严管控“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安排会议、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06万元,项目支出64万元,执收成本支出4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松线虫预防与除治看,2021年目标任务拔除路口疫点;2、森林火灾控制在千分之0.04内,不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3、重点项目工程支出率为 100%;4、公务刷卡率为100。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_[303001]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