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区林业局   2021-06-11 16:33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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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草)、利用外资造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全区风景名胜、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全区林业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林业执法队伍,负责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区应急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林业局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草地开发利用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自然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编办核定,我局内设股室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股)、造林种苗股(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和改革发展股、自然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股(风景名胜保护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规划财务股;二级参公事业单位2个(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清溪省级森林公园),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3个(岳阳市云溪区森林防火服务中心、林业巡查执法大队、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所属二级机构只有两个公园实行独立核算,没有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云溪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39.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7.5万元,增长133.9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3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4.76万元,占8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48万元,占1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3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68万元,占25.97%;项目支出1509.57万元,占74.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9.2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7.5万元,增长133.9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3万元,增长109.4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4.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45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6万元,占2.06%;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万元,占0.57%;节能环保(类)支出40万元,占2.22%;农林水(类)支出1131.84万元,占62.71%;交通运输(类)支出10万元,占0.55%;住房保障(类)支出530万元,占29.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5万元,占2.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年终追加;二是上级下拨林业专项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0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万元,减少39.32%,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35.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4万元,占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1万元,占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1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接待人次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34.4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1.5%。比上年增加2244.8%,本年支出23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比上年增加2244.8%,项目支出234.4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4.8%。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7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5.35万元,增长246.3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性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迅速安排落实,制定工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了目标,划分了工作责任人,按区财政局要求我局共有1个项目纳入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年度纳入绩效评价项目为:森林防火项目40万,为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相关资料认真分析,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合理;在自评过程中,做到了规范工作程序,并及时与绩效自评小组进行沟通,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经核实此项目经费都列支了专款专用,实行了专账记账,未挪作他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是指用于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包括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绩效评价公开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