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2021-02-01 11:16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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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配置资产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农业农村局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区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四)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食用菌菌种、粮食流通等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地方性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并组织疫情扑灭;承担辖区内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粮食、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制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六)拟订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扶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府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产;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标准化工作。

(十七)拟订农机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参与有关农机化科技政策拟订,负责农机化科研、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工作,协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研究拟订有关农机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农业生产安全活动开展。

(十八)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及行业发展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提高粮食供应保障能力。

(十九)负责全区扶贫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二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编办核定,我局机关编制数为31人,内设股室10个(办公室、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经济合作和农业资源保护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畜牧兽医股、行政审批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审计股),二级事业单位6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农村宅基地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的二级事业单位畜牧水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所为独立核算单独公开,财政已单独批复到下级单位,其余10个内设和2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3、18、19、20、21、22、28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农业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农业品牌创建、农博会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2.9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0.18万元,下降33.73%。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已财务独立核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412.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农林水支出321.6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10.018万元,下降33.73%。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财务独立减少15人预算,以致基本支出减少184.1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9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7万元,占13.09%;卫生健康支出12.18万元,占2.96%;住房保障25万元,占6.05%;农林水支出321.66万元,占77.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3.91万元,比上年减少184.18万元,下降33.60%,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财务独立减少15人预算,以致基本支出减少。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万元,比上年减少27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的公用经费,增量部分相应核减单位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5万元、农机管理8万元、农业技术推广5万元、农民负担监管5万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4万元、土地仲裁及土地承包经营管理5万元、农博会10万元、农业品牌创建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0表为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2.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16.24万元,增加了30.96%,主要原因是为了保障“三保”刚性支出的要求,适当提高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预算减少了7.5万元,下降241.9%。减少原因是两个二级机构单列预算及继续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3.10万元,拟开展10次会议,人数400人,内容为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培训费预算3.10万元,拟组织培训10次,人数260人,内容为安排组织各部门人员参加相关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较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是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及新增配置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12.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91万元,项目支出4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加强单位职能建设,提高单位履职水平和能力;2、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3、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等。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301001]农业农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