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全区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文化艺术培训和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文化品牌的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位;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
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编制5人,馆长1名、副馆长1名。离退休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3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3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0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自2018年1月起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据实发放,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图书馆2017年和文化馆一起预算,2018年图书馆根据编制文件实行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较去年减少21.0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自2018年1月起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据实发放,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图书馆2017年和文化馆一起预算,2018年图书馆根据编制文件实行单独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3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3.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40.07万元以及办公费万元、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2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送文化下乡6万元、一元剧场1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万元,比2017年预算5.88万元减少2.6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图书馆2017年和文化馆一起预算,2018年图书馆根据编制文件实行单独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