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文旅广新局   2018-02-06 20:50   浏览量:1   | | | |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广播影视、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扫黄打非”日常工作;承担全区演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文化出版发行、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安装、擅自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查处;负责查处职责范围内各类著作权侵权行为;负责全区电影放映及队伍管理;负责全区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受理旅游投诉、举报;负责对辖区内公众聚集文化场所的安全进行监管。

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编制7人;离退休3人。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55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77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1.4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自2018年1月起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据实发放,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5.55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1.45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自2018年1月起由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据实发放,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9.5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55.45万元以及办公费万元、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1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文化执法经费13万元、家家书屋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万元,比2017年预算6.08万元减少1.9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等。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