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部门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部门)
6、部门支出预算分类表(政府)
7、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部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政府)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基本-工资福利(部门)
12、基本-工资福利(政府)
13、基本-商品服务(部门)
14、基本-商品服务(政府)
15、基本-对个人和家庭(部门)
16、基本-对个人和家庭(政府)
1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18、政府性基金(部门)
19、政府性基金(政府)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专户管理(部门)
22、专户管理(政府)
23、一般预算经费拨款(部门)
24、一般预算经费拨款(政府)
25、项目资金汇总表
26、项目明细表
27、政府采购表
28、政府购买服务表
29、整体绩效考核申报表
30、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请表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云溪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指导全区规范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7.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我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岳阳市云溪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岳云办发〔2019〕70号)文件要求执行。机关内设股室7个,分别为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政工室;二级机构6个,分别为云溪司法所、路口司法所、长岭司法所、陆城司法所、松杨湖司法所及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所属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2021年云溪区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即我局本级预算。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公开的附件3、18、19、21、22表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9.38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31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住房保障24.6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9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安全支出310.75万元,占比77.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占比13.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0万元,占比2.8%;住房保障24.61万元,占比6.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38万元,较去年减少47.8万元,减少10.68%,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减少。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5万元,与上年一样。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基层司法业务经费9万元,普法宣传经费4.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4.5万元,区交通调解委员会经费1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8-19表为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4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两厂”市政设施和社会职能移交地方后,普法教育、社区矫正等事务支出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6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9.61万元,下降12.80%,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变化引起的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一致,无增减变化。
3、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会议10次,人数130人,主要是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党委和区委重要工作精神,部署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等;培训费预算2.74万元,拟开展1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全区各部门人民调解员提升能力培训等。2021年度本单位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4、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27)。
5、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度本部门(单位)未计划处置或新增车辆、设备等。
6、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9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88万元,项目支出31.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指导全区规范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规范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5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7.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