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民政局   2019-07-02 20:46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审批、年检和监督责任。

3、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申报、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及国家公务员的伤残评定申报与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专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受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修养所的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5、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承担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的具体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存和发放工作。

6、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查统计认定工作。

7、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培训和表彰。

8、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法定行政区域界限争议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9、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社会

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使用;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跨市州、跨区的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11、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12、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审计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3、协调老龄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区老龄工作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定我局的内设股室为8个,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工人事股)、社会组织管理股、优抚安置股(双拥办)、社会救助和救灾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老龄办(老区办)、规划财务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股);下属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区福利中心、区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区慈善总会办公室、区殡葬管理所、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公室)、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区残联设康复股、文教就业股、维权股等3个内设机构,下属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913.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6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91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6.29万元,比上年减少0.75%,占本年总收入91.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74万元,比上年减少49.7%,占本年总收入8.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1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54%。项目支出5585.4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4.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13.0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6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8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75%。主要是因为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38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31万元,占88.7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03万元,占6.89%。节能环保支出208万元,占3.86%。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11%。住房保障支出18.95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86.29万元。基本支出:327.62万元,占6.0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93万元。项目支出:5058.67万元,占93.9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4473.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8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62万元,占6.08%。因基本工资调整,人员增加,比2017年297.35万元增长了10.18%,其中:

人员经费269.69万元,占82.3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93万元,占1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14%,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0.75%。主要是因为我局加强财务监督,坚持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6.3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68批次1176人次。比2017年减少了2.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26.7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8.91%。本年支出52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项目支出526.74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着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职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为解决民生基本生活保障,近年来,我们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按时间按要求及时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人福利、孤儿生活保障费、社会救助对象补贴打卡发放,落实殡葬管理、优抚抚恤和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确保了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社会的稳定。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7.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60.6万元,其中:货物60.6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60.6万元,其中:货物60.6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云溪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