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2018-07-20 11:18   浏览量:1   | | | |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参与制定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财政调控的建议。

2、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决算情况。

3、拟订年度财政收入计划,统筹管理全区非税收入,及时拨付财政各项支出,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4、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

5、分配和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

6、推进各项财政改革,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7、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财政财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

8、拟定和执行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及管理办法。

9、对全区重点工程财务进行指导,并实行统一核算。

10、负责并协助区直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项目资金。

二、财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财政局的部门预算构成只反映财政局机关2017年的收支情况,不含二级机构。
三、财政局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财政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为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总支出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1,20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中包涵云溪区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1664.63万元,而2017年数据中不含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1,205.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37万元,比上年增加4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支出26万元,比上年减少77.8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其他支出中包涵云溪区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1664.63万元,而2017年数据中不含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5.4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5.37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086.37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1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中包涵云溪区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1664.63万元,而2017年数据中不含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5.37万元。基本支出:1086.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1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41.18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比2016年减少1664.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中包涵云溪区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1664.63万元,而2017年数据中不含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4万元,决算数为2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车辆保有0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6.4万元,决算数为26.4万元,公务接待528批3168人次。
“三公”经费增加变化情况说明: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6.26万元,其中公车取消运行费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了3.42万元。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财政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05.37万元,比2016年减少1501.6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门决算数据中包涵云溪区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1664.63万元,而2017年数据中不含政府性债券利息支出。(二)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类总额126万元。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云溪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