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2019-07-02 21:23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区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区财政总决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区本级、全区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区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地方关税管理的有关工作。

7、负责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区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的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局内设股室12个(办公室(人事股)、综合规划股、预算股、行政政法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财股(税政法规股)、会计管理与财政监督股、绩效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金融与债务股),二级事业单位9个(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公有资产服务中心、工资统发中心、投融资平台资金管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财政事务中心),所属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14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14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0.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4.3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8.6%。项目支出1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40.3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0.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减少了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40.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5.37万元,占96.05%。公共安全支出35万元,占3.07%。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0.8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4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了65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93.77万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51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6万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3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万元,上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1万元,上年其他资本性支出350.1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5.3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40.37万元的96.05%;公共安全支出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37万元的3.07%,农林水支出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37万元的0.8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4.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77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37万元的55.21%,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3.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124.37万元的44.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95批次685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达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财政信息化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财政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24.37万元,比201年减少了81万元,减少了6.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不再由财政局发放,由劳动人事部门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