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部门预算公开的表格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三公"经费表
1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4、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资金性质)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2、政府采购预算表
3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34、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35、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及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信息化。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包括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六)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订全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改革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九)承担全区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管理相关工作。
(十)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区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区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信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十一)拟订全区信息安全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全区成品油市场(含加油站、油库)、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十五)指导、协调全区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和培训工作。
(十六)贯彻实施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研究全区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研究确定全区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十七)制订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等有关经费的使用和监督;贯彻实施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和相关政策。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计划的起草及专利统计分析工作;贯彻实施加强高新技术和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订与组织实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国家和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在云溪的实施;促进区高新技术产业及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
(十九)受区政府委托,集中管理、统一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起草引进外来投资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牵头组织全区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全区招商网络、招商项目库建设工作,统一对外发布招商项目;负责全区对外经济贸易、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的统计上报;研究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招商企业履约情况的考评,对资金到位率、税收回报率等指标进行实时监管。
(二十)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二十一)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贸易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二十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协调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三)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二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六)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七)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区与其他国家(地区)的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牵头承担全区商贸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二十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二十九)依法监督管理外商投资、外业变更、投资审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拟订区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三十)负责区直属企业和商务行业改革改制后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三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经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学习、档案、机要、信访和接待管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保密、保卫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和企事业干部、职工人事管理;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执行公务员制度和机关干部、职工的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年度审计工作;负责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研究加速推进全区新型工业化、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和措施;汇总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数据;参与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本单位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指导工业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牵头整顿和规范全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全区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进商务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和信用服务业发展;负责建设和管理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
(三)运行监测协调股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领域主要预期经济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领域的日常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军工行业经济运行和综合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组织拟订装备工业、原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通用船舶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船舶资质认证和生产许可管理的初审;承担石油化工、食品加工、轻工、纺织、建材、有色、冶金、黄金、稀土等行业的管理和产业规划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药生产企业的准入管理。
(四)投资规划股
负责全区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生产力布局,促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推进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业相关行业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工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监督分析投资状况;抓好重大工业项目的督查与协调;拟订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按规定权限做好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融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行业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产业振兴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家产业振兴计划项目、国家改造项目、省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申报工作;贯彻国家、省、市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制订全区军民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引导区内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推进军民融合;负责全区地方军工、军工电子和民营配套单位的军品生产、科研合同汇总申报;负责落实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政策。
(五)信息化与资源电力股
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相关计划及重点项目,做好信息化试点示范、标准规范化及宣传培训工作;协调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政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建共享;协调、指导互联网域名的使用。承担电子信息通信产业(含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推进电子信息通信产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实施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国家和省高技术发展重大专项、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项目;跟踪推进全区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行业相关规划、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软件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工作;负责协调全区电力资源配置和年度电力电量平衡;配合解决区内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工业企业交通运输协调工作、组织重要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与保障工作;负责电力、煤炭行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开放型经济股
组织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制订在境内外举办的国际性商品展览会等外贸促进活动的参展计划;负责区辖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负责综合保税区、退税启运港和相关口岸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开展外贸企业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加工贸易、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科技兴贸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优化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承接产业转移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级重大经贸合作项目的调度、跟踪和服务工作;依权限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组织全区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申报;受理、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组织拟订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及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管理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依法对区内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业务进行初核。
(七)招商联络股
负责全区对外招商活动的筹划和联络协调;根据区域优势和资源,不断更新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并向外推介;负责向外推介本区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向区内外招商单位个人提供咨询服务,协助中外合作双方进行洽谈并签署合作意向书;负责有关外来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组织项目单位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各种境内外的招商活动;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投资促进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利用外资、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投向政策。
(八)商贸发展运行股
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订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区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统筹全区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编制全区成品油分销体系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承担成品油零售企业的资质申报、变更、年检等审核转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九)科学技术股
拟订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计划;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推广、奖励、保密、技术市场、技术进出口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省重大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科技计划兴贸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科技奖励的申报与推荐工作;归口管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负责技术交易中贯彻执行合同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指导全区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活动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指导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参与重大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新型工业化建设;组织实施电子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交通、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科技支撑计划;推动工业领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火炬创业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管理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业设计平台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专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工程;负责全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专利技术成果的转让,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拟订防震减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做好震情和灾情连报及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震区救灾和制订重建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需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管工作。
(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制订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全区各部门、单位在服务经济中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廉洁自律等情况;受理辖区内投资者、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基层群众反映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推诿扯皮、违反办事程序、期限及承诺内容,违反政策、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办事难、办事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投诉,并调查处理;维护投资创业者和群众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区帮扶工作任务安排和完成情况督查;负责日常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情况综合;负责企业困难和问题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及交办和督办工作;负责帮扶新闻宣传与报道的策划、组织与联络等工作;负责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和考核。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工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云溪区经信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即我单位预算。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3、16、17、18、19表均为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 499.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99.76万元(经费拨款 499.76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比上年增加38.18万元,原因是工资提标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增加10万元。
2、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99.76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83.9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8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18万元。比上年增加38.18万元,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99.7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426.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3万元,是指我局为完成我局财务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机构职能划分(招商)经费10万元,优化经济环境13万元,市场管理10万元,外经外贸10万元,科技三项10万元,联手帮扶及推进新型工业化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7.28 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3、政府采购情况 说明:无政府采购和采购服务预算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无国有资产预算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6.76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