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受理并研究区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对区人民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三)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区人民政府公文、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对区人民政府系统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进度监督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五)负责区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人民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管理及业务指导。
(七)组织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工作;行使宗教行政执法职能;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九)负责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行政事务、安全保卫和有关接待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编制42人;离退休15人。政府办代管3个事业机构:云溪区经济研究中心、区政府网络管理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机关设置5个内设机构:秘书室、综合室、督查室、金融工作室、法制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64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2.6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62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9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去年的506.52万元基本持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2.6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66.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及专项业务费。其中:政府办公室工作经费31万元、政府法制建设经费20万元、金融领域处非工作经费20万元、省市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经费18万元、应急工作经费15万元、电子公文传输及电视电话维护14.8万元、金融证劵办工作经费10万元、经济研究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实事办工作经费8万元、“12345”热线4.5万元、老干支部3万元、岳阳经济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4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老干部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7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7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比较减少28.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并且进一步厉行节约压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