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政府区长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
1.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决算草案,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
3.镇(街道)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部门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代表区政府向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审计工作统筹,明晰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和行政事业审计股、社会保障和国有企业审计股(国有企业监事工作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重大项目稽查审计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两个事业单位(岳阳市云溪区经济审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审计服务中心),所属二级机构未实行独立核算,全部纳入局机关决算范围。
第二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审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5.0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9万元,增长5.0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本级指标和抚恤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7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1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26万元,占88.96%;项目支出45.81万元,占11.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2.0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72万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本级指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万元,增长24.55%,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和职工工资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66万元,占87.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16万元,占10.47%;卫生健康(类)支出7.24万元,占1.7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7.6万元,支出决算为41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1%。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8.01万元,支出决算为318.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年终绩效考核奖以及项目经费,用于保障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万。决算数小于预算书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2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书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书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调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书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调离。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53万元,支出决算为7.2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书的主要原因是是人员调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年初预算为2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和职工工资调整,绩效工资增加。
公用经费49.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年初预算为35.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78.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个、接待人次1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一般性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务法律法规,内部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总体有效,较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超额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积极落实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自评工作,疑惑之处同财政部门及时沟通学习,按时完成,认真如实填报。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2021年度,我局已完成审计项目29个,查出各类问题金额37560万元,其中查出违规金额195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5607万元;审计项目促进整改落实金额20586万元,其中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73万元,调账处理17705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2290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金额209万元,核减投资额209万元;查出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82个,提出建议69条,督促现场整改问题4个,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2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