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云溪、法治云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室、政工室。
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岳阳市云溪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法学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局机关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3.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98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7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7.24万元,占98.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占1.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37万元,占35.24%;项目支出423.33万元,占64.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3.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98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7%。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9万元,增长1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的支出增加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2.43万元,占48.54%;公共安全(类)支出186.63万元,占28.9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93万元,占2.94%;卫生健康(类)支出5.71万元,占0.89%;城乡社区(类)支出120万元,占18.6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93万元,支出决算为6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0.61万元,支出决算为205.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预算代编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5万元,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基数变化。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目为预算代编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8.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接待人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移交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追加经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02万元。增长19.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2万元,用于召开4次会议,人数100人次,内容为政法工作推进会暨教育整顿动员会、民调部署会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用于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无;举办0次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内容为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已按时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云溪区委政法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政法委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云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明显。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我区得分92.97分, 再创历史新高。厂港地社会治安大局和谐稳定,全区接处警、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实现“三下降”,2021年度实现“零命案”,厂港地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扛牢第一责任,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维护了政治安全。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行为,以4月15日、11月1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百名国安宣传员和志愿者深入党政机关、村(社区)、中小学、长岭炼化等地宣传国家安全知识,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册、《致全区居民朋友的一封信》、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五进”,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防线。严密防范其他领域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全区未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确保了我区政治安全稳定。二是开展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坚持稳中求进,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今年,我区对长岭-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煤管道项目等5个重大项目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
(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以洗马塘社区为试点,组织辅警、党员、干部、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成立云溪义警,创建了警民共治示范点。全年共创建四无村(社区)21个,安居园社区以“四无”创建推进全国“五型”社区共建,作为全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向省委政法委推荐;二是持续强化巡逻防控。扩充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增加巡逻频次、提高见警密度,做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在提高“见警率”的同时着力提高“管事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始终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以打促稳,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凌厉攻势。四是稳步推进“雪亮工程”。今年“雪亮工程”新建摄像头257个。
(三)紧扣工作要求,全面巩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一是组织保障常态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工作机制,成立区、部门单位和镇(街道)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印发了工作要点,落实了经费保障。二是重点工作常态化。印发《云溪区四大行业领域整治实施方案》,以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为重点,带动十大重点行业整治。加强线索办理;三是宣传动员常态化。将扫黑除恶融入“四警联一村(社区)”、“四长一主任述职”、“五星级平安家庭评选”等活动,通过印发公开信和宣传标语、编写《平安云溪故事会》、在《平安云溪》《岳阳日报》刊登扫黑除恶内容,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云溪经济发展大局。立足“项目兴区、产业强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云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制定政策支撑。制定出台《县域警务“1+4”服务新港区责任制》《优化营商环境14条》《容缺容错实施规则》等工作措施,对涉企涉厂案件,宽容谦抑、除草护花达到很好的社会效应和政治效果。二是维护项目建设秩序。认真落实优化厂港园发展环境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整治“三违三强”专项行动,依法支持己内酰胺搬迁、北环线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房屋征收拆迁等工作。
(五)强化教育整顿,努力打造政法队伍过硬素质。一是突出学习教育,铸牢政治忠诚。始终突出学习教育,坚持领导领学、专家讲学、专题研学,扎实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问题整改,清除害群之马。严格按照“八必谈”要求,层层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建立了整改台账,逐项进行了整改;在全区政法队伍中分层开展了家访活动,向干警家属发放《致全区政法干警及家属的一封信》加强政法干警家风建设,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法队伍政治生态。三是整治顽瘴痼疾,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突出顽瘴痼疾整治,出台了全区整治顽瘴痼疾“1+6”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有效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公正的关切。四是治建并举,确保常效长治。按照“查改治建”一体推进的要求,区委政法委补短板、堵漏洞,结合各自实际,做到“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建立了多项工作机制,促使整改措施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是指用于国有资本经营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