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09-16 21:07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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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和《中共岳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云溪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的通知》(岳编办通〔2019〕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我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区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区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双拥优抚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军休管理股)、就业创业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岳阳市云溪区光荣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00.6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30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随着各项涉军政策落地及退役军人事务日益规范,部分上级项目资金有所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0.61万元,占97.8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2.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5万元,占11.57%;项目支出1238.56万元,占88.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0.6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0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随着各项涉军政策落地及退役军人事务日益规范,部分上级项目资金有所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60万元,下降32.51%,主要原因是随着各项涉军政策落地及退役军人事务日益规范,部分上级项目资金有所减少,收支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70.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0.73%;公共安全(类)支出5万元,占0.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07万元,占96.02%;卫生健康(类)支出39.54万元,占2.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2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49.99万元,支出决算为49.9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35万元。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下达的指标,未列入年初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下降0.7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21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个、接待人次1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移交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两厂移交,三供一业维稳。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注重提质增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退役安置补助、军队转业干部补助、退役军人及其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援助资金、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各项政策。广泛开展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推动全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支援家乡经济建设,按照“五有”要求全面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在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保持涉军群体稳定方面做出了贡献,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省级工作要求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工程补助资金自评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区烈士、烈士墓进行核查,完善台账,我区共有烈士112名,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共修缮烈士墓45座,新建烈士墓31座。2021年上级下达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修工程补助经费26.85万元,区本级财政10万元,本年支出34.55万元,结转下年-7.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资本经营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是指用于国有资本经营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岳阳市云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