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来源: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1-06-11 14:11   浏览量: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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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全区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云溪、法治云溪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区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执法监督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反邪教协调室、政工室。

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中心、岳阳市云溪区法学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委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20.7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万元,减少9.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7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2.6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4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万元,占41.78%;项目支出316.86万元,占58.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0.7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万元,减少9.8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4.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6万元,减少15.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4.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1.55万元,占64.59%;公共安全(类)支出168.03万元,占30.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2万元,占3.51%;卫生健康(类)支出5.56万元,占1.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6.38万元,支出决算为5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5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6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及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全年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接待人次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68万元,增长21.5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82万元,用于召开政法工作会议,人数160人,内容为扫黑除恶、信访维稳、公众安全感测评等;本年无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贴云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实现了“五无五降”目标。在全省公众安全感测评中我区得分92.51分,高于省、市平均得分,排名全市前列,再次刷新云溪历史最高得分、最好排名,厂港地居民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绩效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良好。整体支出绩效情况为:1.全力做好急、难、险、重任务。2.全力维护社会稳定。3.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4.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5.努力提高政法队伍整体水平。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委政法委员会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自评结果:优秀。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预算决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根据湖南省委政法委、岳阳市委政法委计划安排和云溪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云溪实际,制订了全年政法工作计划。合理高效的开展政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任务,履职效益情况良好。对各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单位整体支出使用达到了预期。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资金审核程序,专款专用。每笔专项支出都经过严格核实,杜绝资金使用过程的挤占挪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政法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