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协作协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协作协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协作协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经济技术协作,特别是厂地协作的政策、法规及决定;负责巴陵石化公司与云溪区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巴陵石化公司与地方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巴陵石化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地方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负责巴陵石化公司和云溪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信息库建设,开展涉厂情况调研,及时传递沟通厂地高层信息,为区委、区人民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4、承担协调、监督涉及巴陵石化公司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5、指导乡镇经济发展站与巴陵石化公司的经济技术协作和矛盾纠纷协调工作。
6、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长岭炼化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协作协调局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协作协调局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协作协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457.56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协调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45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7.5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9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6.35%。其他支出58.6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3.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7.56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7.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同比2017年增加180.3万元,增加了65.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及协调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7.5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9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6.35%。其他支出58.6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3.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7.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57.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74 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14.37%,商品和服务支出79.03 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17.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0.97%,其他资本性支出8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1.75%。项目支出:241.6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52.8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7.2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7.56万元的34.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0.2万元,占基本支出157.24万元的44.6%,日常公用经费87.03万元,占基本支出157.24万元的5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44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42万元,下降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同比2017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74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41万元,下降5.3%,因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4.7万元,同比2017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1%,因我局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7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7万元。公务接待50批次12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达标。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是财政信息化建设。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3万元,比2017年减少了89.05万元,减少了52.7%。主要原因本年专用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