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区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区政府机关水电费收取和公共设施的维修配套改造工作;负责对区政机关物业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讲评工作。
3.负责区政机关食堂的管理。
4.负责区政机关的文印、会务及网络维护工作。
5.负责区政机关公有住房的管理。
6.负责区政机关国有资产有关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7.负责区政机关环境卫生、绿化工作;负责苗圃园花草的培育与管理。
8.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区政机关财务室、3、物业管理股。
2018我单位现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19人,离退休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云溪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未实行独立核算,部门决算报表未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表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表2:收入决算表公开表
表3:支出决算公开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公开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表9:政府采购情况公开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873.0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57.30万元,增加比例为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873.06万元,比2017年相比增加57.30万元,增加比例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9.06万元,比2017年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3万元,增加比例4.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万元,比2017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万元。增加比例1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能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873.06万元,比2017年增加57.30万元,增加比例7%。其中:基本支出268.0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0.7%,比2017年减少7.5万元,减少比例2.7%。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项目支出60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9.3%,比2017年增加64.8万元,增加比例12%。主要原因是新增部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3.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73.06万元,比上年增加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06万元。比上年增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3.06万元,比上年增加7%。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06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68.06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05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7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6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3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7万元,资本性支出125.44万元,其他支出44万元。
六、(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6%。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2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06万元,占98.19%。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占1.8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74.15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9.91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5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52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383.47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7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125.44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15万元,占77.6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91万元,占22.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35.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为111.75万元,占47.45%。公务用车购置数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16.21万元,占49.34%。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7.57万元,占3.21%。公务接待90批次100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4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5.04%。本年支出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4%。基本支出4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9.9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5.8万元,其中:公车平台公务用车采购35.8万元,合同方:岳阳市交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5.8万元,占比100%;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5.8万元,其中:公车平台公务用车采购35.8万元,合同方:岳阳市交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5.8万元,占比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5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