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镇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办事制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推动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农业综合服务站、经济发展站、社会事务和公共文化管理站、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村经营管理站等公益性事业站所决算。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计2,30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616万元,增长率为36.49%。其主要原因为陆城镇和道仁矶镇合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3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0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9.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万元,占本年总收入0.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4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8.24%。项目支出1192.5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1.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4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6.48%。主要原因为陆城镇和道仁矶镇合并,开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5.8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4.95万元,占47.38%。公共安全支出11万元,占0.48%。教育支出5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占0.09%。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占6.55%。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占2.18%。农林水支出493.05万元,占21.5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万元,占1.09%。住房保障支出458万元,占20%。其他支出11万元,占0.48%。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37.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6.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7万元,项目支出1178.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4.9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8.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3.93万元,占91.5%。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54万元,占8.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07万元,比预算减少5.93万元,减少24.8%。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和决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的预算和决算,公务用车配置数和保有量均为0,公务接待预算支出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8.07万元,比预算减少5.93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为我镇严格管理,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8.07万元,公务接待420批次39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14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61%。本年支出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61%。项目支出1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人民政府单位性质为其他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27.8万元,其中:工程127.8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27.8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工程127.8万元;占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