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委统战部   2019-07-02 20:14   浏览量:1   | | | |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协调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拟订全区统一战线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管理、使用全区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支部(总支)、区工商联、区侨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应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定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全区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络各民主党派支部(总支),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统一管理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政策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联系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企事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有关情况,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指导区侨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独立预算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5.35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7.21%,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开支,规范财务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6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90.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3.07%。其他收入11.06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6.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96.98%。项目支出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2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9%。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35.%,主要原因是:大统战格局构建,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2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29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大统战格局构建,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7.97万元,上年工资福利支出84.28。商品和服务支出41.32万元,上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5.8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97万元,占72.3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32万元,占27.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1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70批次54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8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07%。本年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2%。项目支出5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达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1.32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岳阳市云溪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