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规定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党委和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和开展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理论研究;负责农村党支部书记备案管理工作。
2、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章、制度,并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3、提出乡镇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区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调配、交流与安置工作;负责全区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藏的有关工作;参与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区党委、人大、政协、法检两院、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宏观指导与组织协调;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指导乡镇党委和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4、研究制订全区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公务员统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组织协调。
5、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区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区委管理的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组织、指导、协调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用人行为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检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制订和参与制订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指导与组织优秀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8、承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仅包括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391.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7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6.96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占本年总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2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72.4%。项目支出10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2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26万元,与2017年相比,上年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9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1.2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40.97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68.58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9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40.02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108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5.68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5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20.47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6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83.26万元的61.66%,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6万元,占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83.26万元的38.3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2017年减少5.89万元,下降77.6%,因我单位进一步严格管理和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均为0。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50批次4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严格按照区政府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达标。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岳阳市云溪区委组织部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08.6万元,比2017年增加了18.87万元,增加了21.3%,因我单位为合理分配机关运行经费,通过增加一些经济科目的预算资金,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