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20000t/a超高纯度己内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08-21 16:41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4年8月21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20000t/a超高纯度己内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20000t/a超高纯度己内酯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新厂区丙类车间北侧预留室外设备区域

建设单位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20000t/a超高纯度己内酯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湖南聚仁新材料股份公司新厂区丙类车间北侧预留室外设备区域,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0.8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公司新厂区丙类车间北侧预留室外设备区域建设一套20000t/a超高纯度己内酯装置,新增制冷设施,将现有1个1000m3的超高纯己内酯罐作为成品储罐,其他两个己内酯罐用途不变,辅料罐区树脂罐作为低品位己内酯(残液)罐,其余公辅、环保、储运等工程依托现有,以满足正常生产需要。项目主要以50000吨/年绿色生物降解材料己内酯工程项目中己内酯单体或外购合格己内酯为原料,通过物理结晶提纯制得超高纯度己内酯产品,后返回作为50000吨/年绿色生物降解材料己内酯工程项目中聚己内酯多元醇系列产品生产原料自用,不外售。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产超高纯度己内酯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规范建设各废气集排气系统和处理设施。项目营运期产生工艺有机废气、罐区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送蓄热式催化燃烧(RCO)处理,再通过25m高的1#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采取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维护、强化密闭管控等措施,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并确保项目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排放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4572-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4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站补水,不外排;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云溪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云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对产生高噪声部位尽量进行封闭,营运期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途经声敏感区应采取禁鸣、限速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8.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36t/a,氨氮:0.0036t/a,VOC:0.887t/a,纳入公司现有总量控制指标内管理,无需另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