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溪区松杨湖水系(化工园区段水岸线)生态护坡及水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10-16 14:15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3年10月16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云溪区松杨湖水系(化工园区段水岸线)生态护坡及水体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溪区松杨湖水系(化工园区段水岸线)生态护坡及水体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建设单位

岳阳市云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九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溪区松杨湖水系(化工园区段水岸线)生态护坡及水体治理工程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总投资350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6%。项目新建扶壁式挡土墙550米,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分八段建设。围堤疏挖长120米,宽60米,现状顶部高程为26.50m,主体设计将围堤疏挖至24.00m高程,并配套建设相应临时、公用、环保等工程,以满足正常施工需要。本项目不开展湖底清淤疏浚,不单独设置弃土场及临时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机械设施维修场所、施工营地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有土石方开挖扬尘、运输道路扬尘、弃渣场扬尘、土石方回填扬尘、运输车辆废气等。施工期产生的废气通过及时清扫经常洒水、借方和弃方等运输车辆加盖蓬布低速行驶、边界围挡、裸露施工场地及时压实、遇到大风日停止施工等措施减少影响。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合理安排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等。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按要求应收尽收、合理处置,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雨水经排水沟渠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能回填的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运往至指定的弃渣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送指定的地点合规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间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夜间及休息时间段内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限,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规范制定运输方案及设置临时土方堆场、沉淀池等,采取有效防渗措施,杜绝跑冒滴漏等污染;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原有土地状况,并持续强化施工期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源的收集管控,有效减缓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6.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