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清平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2023-05-08 10:06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2023年5月8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清平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清平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坪田村

建设单位

湖南清平生物质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天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清平生物质能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云溪街道坪田村。项目占地53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1.5%,其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租赁厂区内已有两个生产车间等设施,分别布设原料堆存、木料破碎及粉碎,制粒工序及产品堆存等,并配套建设相应公辅及环保等工程,以满足项目正常生产运营。项目主要以废木料、木屑、秸秆、谷壳、三剩物等为原辅料,通过破碎、粉碎、压制等工序年产生物质颗粒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设备、管道等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收集管道密闭性等措施,切实有效减少本项目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的产生。破碎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粉碎粉尘通过管道密闭连接收集,粉碎粉尘经“旋风+布袋”处理后与破碎粉尘一并通过“旋流板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喷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等。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等管理台账。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铁等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交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排放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