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3年4月7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S301云溪区长岭至陆城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301云溪区长岭至陆城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云溪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岳阳达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301云溪区长岭至陆城公路工程位于岳阳市云溪区,总投资507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7万元,占比0.45%。本项目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云溪区文桥镇现状省道S301与望姜路交叉口,向南展线,K1+131.51~K1+784.453段与岳阳长江经济带炼化一体公路(荆竹-南太)共线,共线段长度约 653m,并由炼化一体公路与现状省道S301交叉口向西沿老路至规划省道S208(起点坐标:113.35143775, 29.56997417;终点坐标:113.30438375, 29.58241922),全长7.126Km,设计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宽10m,设计时速为60Km/h,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并依托乙烯项目取弃土场、设置2座大桥、2座小桥、涵洞21道,设1处桥梁预制厂(位于K4+900左)、1处料场(位于K7+000左)、1处承包商驻地(位于K2+300左),并配套相应临时、辅助、交通、环保等工程,以满足施工及运营需要。本项目不涉及沿线相关化工专用管道改造建设,不设施工机械维修场所、混凝土及沥青搅拌站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并须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各类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废气、沥青烟等。通过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运送砂石料等散装物料的车辆须采取密封方式或篷布遮盖,同时采用尾气达标机械和车辆、加强日常保养、合理安排工序等措施减少燃油废气的产生;通过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先进施工技术等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并避开环境敏感时间点施工,合理安排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各类废水按要求应收尽收、合理处置,严禁通过自设的管道或自流排入周边水域。其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路面冲刷雨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各类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各类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开挖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弃土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弃土场合理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送指定的地点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合理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须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在夜间及休息时间段内施工,营运期采取管理措施(限行、禁止鸣笛等)、工程措施(安装隔音窗、声屏障、增加道路两侧绿化面积等)及合理规划调整措施等,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距道路两侧边界线外35m以内的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排放限值,其他区域达到2类标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限,避免雨季作业;规范设置材料及临时弃土堆场、施工生产区、沉淀池,采取必要防渗措施;路基分区段开挖和填筑,剥离表土妥善存放,回用道路绿化;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临时用地、便道等原有土地状况,并做好线路两侧绿化,切实减缓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6.加强施工及营运期风险防范。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方案等,并全面抓好预案方案所列各项保障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害;加强公路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建立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