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岳生环委发〔2020〕7号)要求,我区已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的“部分地市应急供水能力薄弱”问题整改任务,现拟对以上问题进行销号,并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附件: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应急供水能力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云溪区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应急供水能力薄弱”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销号时限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部分地市应急供水能力薄弱,部分河流性水源还承担了航运、工农业用水、纳污等功能,存在环境风险。在饮用水水源不能稳定达标地区抓紧建设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 |
2020年底前,单一水源供水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2022年底前,县级城市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
2022年底前 |
1.云溪城区实施铁山供水工程,2019年底完工通水后,云溪城区供水市场移交市水务集团,改供铁山水,作为城区生活用水主水源。同时,将双花水库确定为云溪城区及周边农村生活备用水源。2021年,我区组织实施了云溪区水厂输水主管新建工程从双花水库取水,铺设输水管到云溪水厂。双花水库水源具备城市供水所需的相应管网及配套设施,常规情况下供农业、园区工业用水,应急情况可及时转供城市及周边农村的生活用水。 2.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每年开展了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双花水库)环境保护状况评估,并对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3.已完成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我区组织编制了城市供水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4.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区水利局根据职责分工,将饮用水水源地纳入日常监管,组织划定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并强化现场巡查、联合执法和水质监测,严查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