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溪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林业局   2018-02-05 17:32   浏览量:1   | | | |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区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区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区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区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

(四)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五)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组织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六)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苗圃、集体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制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区级林业资金,管理区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林政资源法规股、营林生产股、森保股、政工人事股、防火办、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巡查执法大队、清溪省级森林公园、白泥湖国家湿地公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98万元(经费拨款270.98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0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09.9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07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0.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5.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森林防火50万元,森林保护2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7万元。办公费2.4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72万元,电费0.96万元,邮电费0.96万元,维护费0.96万元,会议费1.2万元,培训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工会经费1.65万元,福利费2.06万,其他0.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7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万元,比上年预算2.9万元减少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一,进一步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二,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没有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元。

附件:云溪区林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