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为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区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结合业务建设。
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57人,其中:在职编制60人;离退休18人。机关设置8个科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22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2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8.22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38.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2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0.7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特色专科建设经费7.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72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车辆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