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禁违办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禁违办   2018-07-20 10:51   浏览量:1   | | | |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区禁违拆违治违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负责全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业务指导、业务培训、日常督查、考核督办、交流调研。

3、完善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考核督办制度,对各乡、镇的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4、负责对督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进行交办、督办。

5、协调规划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核发居民安置点建房行政许可证。

6、负责协调区域内的大型禁违拆违治违执法行动。

7、配合区违法建设专案组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定我办的内设股室2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下设岳阳市云溪区禁违拆违治违巡查督查大队正股级事业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520.01万元。比上年增加8%。总支出445.85万元,比上年减少7%。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52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44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85万元,比上年减少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4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3.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8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299.52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04.3万元。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3.82万元。基本支出:29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9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5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61万元。项目支出:104.3万元。与2016年减少73.7万元。减少原因为2016年申报了房屋普查项目经费。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1.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为1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数为10.39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决算数为1.3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1.28万元,比上年增加12%。我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但因人员增加三公经费正常增长。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禁违拆违治违督查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