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农村经营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区农村经营服务站   2018-07-20 10:42   浏览量:1   | | |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发展战略、政策意见;调查研究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督促实施。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经营权流转工作,提出国有农用地管理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承包纠纷和仲裁等相关政策落实的建议,并指导实施;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监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依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

3、负责村级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加强村级组织资产、资源、资金等“三资”管理的相关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产权制度改革、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债务控制化解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村账、村资金“双代管”工作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审计监督村级组织财务活动。

4、负责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参与审核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政策性文件和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项目;监督减轻农民(农工)负担工作和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查处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重大事件。

5、负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试点示范、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培训工作;研究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

6、负责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7、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村(居)委会财务队伍、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财会专业培训。

8、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

9、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核定我站的内设股室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农村财务管理审计股、农民负担监督股、专业合作社指导股、土地承包管理股。

机关党支部负责站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同时承担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工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总收入262.5853万元。总支出262.5853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收入262.58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5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支出262.585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62.5853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62.5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5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62.5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58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5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585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5853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24.853万元,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8万元。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及土地确权经费。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2.5853万元。基本支出:124.8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9073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1.7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021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250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XX万元,决算数为2.9414万元,公务接待61批520人次。公务接待费为2.9414万元。农村经营服务站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云溪区农村经营服务站是经区人民政府2016年4月份批准成立的正科级部门预算单位,人员都是借调,财政没有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100万元,用于土地确权颁证。增加原因为区配套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额98.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岳阳市云溪区农村经营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