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全乡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云溪镇现有人数205人,其中:在职编制127人;离退休50人。机关设置19个:政府机关、卫计办、派出所、司法所、城建站、农技站、经发站、社发站、综治办、民政办、禁违办、财政所、经管站、安监站、云溪敬老院、新铺敬老院、协调办、清洁家园、永济乡便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0.44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 2,18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180.4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80.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农林水支出462.08万元、住房保障85.92万元、其他支出390.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87.2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93.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其中:计生事业费65.84万元、村级运转经费392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343.71万元、农场体制补助47.06万元、农村安全饮水45.58万元、水利建设遗留问题3.5万元、路灯电费38万元、人大代表活动室1.5万元、服务群众经费2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