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遵照《中国共产主义章程》和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确定的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全区共青团的各项工作计划、制度、目标的制定和实施,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建设和指导基层团委管理好青年之家,组织团员青年学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知识。
4、负责发展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手续的审批、整档工作,负责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工作。
5、组织基层团委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评议团员活动,搞好年度团员注册工作。
6、组好团费证的发放,及时按量收缴团费并上解到上级团组织。
7、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和联谊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8、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9、承担区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设办公室。编制3人,现有在编人数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1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1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工作经费及专项业务费。其中:预防青少年犯罪1万元、五四活动2万元、少先队工作2万元、青年创新创业2万元、志愿者活动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6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无。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伙食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