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文艺政策,开展对区级文学艺术家协会、镇文联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2、负责主办区本级文艺刊物,反应我区文化建设的各项成果;3、组织召开全区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区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全体团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4、负责对区属文学协会和镇、行业文艺界社会进行业务指导,维护文艺社团和文学艺术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
机构设置
现有人数1人,其中:在职编制1人;离退休0人。机关设置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万元;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3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万元,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81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