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印发《云溪区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 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人社局   2021-09-07 17:44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云溪区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云人社发〔2021〕9号)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局机关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

经局党组同意,现将《云溪区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云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1日                 


云溪区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我区将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进行核查整治,依法追缴冒领、多领等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为使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干群充分认识到违规领取保险待遇社会危害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重点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养老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宣传,使广大干群充分了解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及社会危害性,有计划、分阶段、划重点对全区范围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进行依法整治。

三、宣传内容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

2.宣传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及社会危害性。

3.宣传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疫情期间减免、缴费内容及办理程序;宣传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内容及办理程序。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8月25日到8月31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云溪区《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制《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公安局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印制一批社会保险宣传资料,采取印制宣传画、宣传手册、政策明白卡、小纪念品、微视频等宣传材料,以提高群众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企保及城乡居保政策的知晓度。

2.深入宣传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镇、街道在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市公安局关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有关事项的公告》,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对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社会保险参保制度、内容的解析和宣传。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广播、手机APP、宣传海报等宣传载体,采取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接地气地开展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宣传内容、宣传途径和宣传措施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牵头在全区各企业、镇(街道)开展宣传工作“回头看”,进行梳理总结,拾遗补缺。

五、组织保障

为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云溪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李学军同志任组长,肖燕、李美平任副组长,胡建军、曾德军、周兴华及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拥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到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要结合我区实际,强化正确引导,针对群众关切的问题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舆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参与打击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暨追缴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

2.加强联系,强化配合。加强与镇(街道)联系,争取在人员、场地安排上取得支持;加强税务、金融部门联系,在宣传形式、内容上取得支持;加强公安、纪委部门联系,在打击处理上取得支持。

3.收集意见,妥善处理。收集群众意见及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并妥善解决,对核实的恶意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