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生态环境治理可圈可点:把生态环境整治环保督察问题销号作为重中之重,明确专班,采取周调度、月汇报、季考核的办法,强力推进工作有效开展。如期完成乡镇污水覆盖率低、云溪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等8个销号任务;完成云溪河以北胜利支渠和罗家坡支渠片雨污分流建设,并努力争取巴陵石化3个社区5500万元额度纳入三峡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适时关闭3家页岩砖厂,组织资产评估,积极对接协商补偿事宜;持续巩固提升云溪河治理质量,被湖南卫视专题报道中,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第19期故事·执纪为民栏目推介,《三湘风纪》专题报道;正对各污水处理厂制订新考核方案,强化污水处理后续监管。
(二)争资争项再创新高: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对接,捕捉政策机遇,千方百计钻山打洞争资争项,为区城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年初区定争资任务为1.1861亿元,已到位1.1139亿元。
(三)项目建设高质高效:争取各方支持,克服重重困难,如期完成了云龙公园建设、开园、骏工验收。科学设计并不断优化,高标准完成了城市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多方协调,争取资金和技术支持,完成了陆城镇南北镇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一栋历史挂牌建筑修缮,以区政府名义起草的750万经费报告2023年有望获批。圆满完成民生实事办理。①老旧小区改造如期如质推进,2021年3个项目全部完工,2022年11个项目已完成70%进度,省市专项督查均肯定;②面临既有房屋电梯加装瓶颈,集中力量攻坚,四季度全员发力,完成了20台电梯加装,并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完成文苑南路提质改造项目前期,并已启动建设。507套保障住房建设任务均按进度要求完成。.云溪街道、云中北路全部实现了强弱电入地,部分地段还完成了“四网合一”改造,极大提升了城镇品位和形象。
(四)行业监管有为有效
1.质安形势平稳可控。创新作为,工改稳步推进,完成园区2个项目的“拿地即开工”办理,启动“两审合一”“两设合一”工作;严管求为,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落实“一单四制”,隐患排查彻底,问题交办及时,整改措施精准,责任倒查严厉,全年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2.保障性住房管理步入正轨。大力开展胜利小区转租欠租清理,追缴租金25万元,收回私自转租房屋12套;规范并指导两厂和大汉片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配合区城建投办理了840套政企合建公租房产权移交手续;多方协调完成了胜利小区房屋产权登记,解决了业主多年信访事项。
3.居民自建房整治进入市前列。排查全区自建房25779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1693栋,已完成鉴定813栋,其中鉴定为C、D级房屋的共79栋。目前,已完成整治销号41栋,正整治38栋,进度排名全市前列。
4.消除“问题砖”安全隐患。全区排查“问题砖”房屋141栋,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评估损失,组织专业队伍设计改建和维修加固方案,消除了40栋房屋安全隐患,新增10栋房屋正在处置中,后续持续关注“问题砖”房屋进展情况。
5.监督指导7个管辖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弘一核酸检测点,督促疫苗接种,摸排新增返乡人员3000多人次。
(五)队伍建设常抓常新
1.创造了良好工作环境。以党建为引领,以深化市标单位建设为抓手,组织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指导两厂片区成立物业党支部,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各类培训观摩以及建党101周年等系列活动,增强凝聚力,激发工作激情;大力培养住建中坚力量,调入和公开招录人员各1名,并把年青肯干的干部放到项目一线锻炼,从实践中收获经验,增长才干;结合实际重新制订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中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职务职级并行,平时考核情况均上会议进行了商讨,民主集中决策效果更好,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积极性更高,全局上下坦诚相待,团结协作的氛围更浓。
2.法治建设常态化。将学法列入常态化建设,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和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梳理确立住建部门252项行政权力及责任事项,增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政务中心窗口开展一站式办理,并建立企业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机制,在政府网站公开办理和检查结果,做到了在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3.清廉建设开展扎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清廉机关实施方案,开展清廉文化进企业、进项目、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政小故事和文化牌25块,结合云龙公园建设开展人防综合基地建设,并在云龙公园植入了社会公共元素,用清廉文化引领淳朴社风民风,受到上级领导和地方百姓一致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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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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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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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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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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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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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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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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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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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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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人防异地费:916535.4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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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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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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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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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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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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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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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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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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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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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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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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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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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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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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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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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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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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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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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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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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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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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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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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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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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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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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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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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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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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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