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0年岳阳市云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云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阳市云溪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联系人:易娜,电话:8419717,电子邮箱:yxqzwzxlp@163、com)。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指导精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扎实做好了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2020年,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9803条。其中新闻动态类18262条、政策文件类84个、通知公告类371条、人事信息类36条、财政资金信息类231条、环境保护类61条以及其他信息758条。公开内容全面,公开信息及时。一是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一件事一次办”、“涉企政策”“湖南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等专栏10个,加大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二是认真抓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绩效评价、审计报告、区级财政资金情况信息公开。2020年,32家部门单位发布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13家部门单位发布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5家区直部门单位、镇(街道)发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及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告。同时,发布2019年本级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审计报告。三是及时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工作,认真进行调度部署,并将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行督查考核。在2020年1月31日前编制完成云溪区2019年度政府信息年报并对外发布,并组织全区25家部门单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年报,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全区共收到3例依申请公开件,均在《条例》规定的时限范围内进行回复,申请人普遍表示满意。另外,本年度本区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杜绝了空白栏目、预警信息等问题的出现,提高了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了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力。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做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方位提升了信息公开受众群体以及舆论引导能力。三是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应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提升了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
4、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值权重逐年提高,有力地推动了部门单位、镇街道及村社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 |
7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0 |
+4 |
24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31 |
-3499 |
53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0 |
+323 |
873 |
|
行政强制 |
1 |
+44 |
4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5个 |
1.9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1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
|
|
|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1 |
|
|
|
|
|
1 |
||
(七)总计 |
|
|
|
|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是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区直单位、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距离。
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一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2、改进的措施
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行政务服务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
三是进一步提高本级政策解读质量;
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五是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