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云溪区数据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区数据局   2024-07-17 10:12   浏览量:1   | | | |

  第一条  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溪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岳办〔2024〕1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岳阳市云溪区数据局(以下简称区数据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数据局划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责,加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区数据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区数据局划入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承担的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推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等数据管理职责。

  第五条  区数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云溪、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三)组织拟订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全区数据领域国际和区域合作。

  (五)统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六)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协同区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和监管工作。

  (九)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监督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全区政府系统网站;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数字政府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的应用创新;编制下达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年度计划;承担区级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管理、技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运行后评价、绩效评估工作。

  (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效能等工作;维护营商政务环境。

  (十二)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负责设立综合窗口,无差别全能受理年办件量较少的职能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为投资建设项目和确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职能转变。区数据局要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以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为重点,构建适应数据特征、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保障数据安全、彰显创新引领的数据制度;打通数据流通使用的堵点难点,充分挖掘数据要素潜能,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方式变革;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数字产业集群,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聚焦数据发展战略前沿,加强数据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坚持联动,推进全区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促进数字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构筑竞争新优势。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区委网信办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信办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网站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区数据局指导全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区政务数据和公共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与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负责牵头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区委编办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标识管理;区公安分局负责监管全区政府网站运行安全和内容安全;区数据局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等工作。

  (三)与区科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科工局负责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大数据企业参与全区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促进工业经济领域大数据应用;区数据局指导全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协同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四)与区发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改局负责区级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批复;区数据局负责区级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管理、技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运行后评价、绩效评估工作。

  第八条  区数据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等相关工作。

  (二)数据资源和应用建设股(数字经济和基础设施股)。承担协调实施全区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牵头数据制度建设工作;承担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和监管工作;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承担全区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全区数字政府相关规划;统筹推进全区数字政府的应用创新;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组织实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协同研究拟订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措施;编制下达数字经济产业项目的年度计划;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区数据领域国际和区域合作;承担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工作,拟订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技术审查等工作;履行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协同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政务公开和服务股)。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效能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政府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工作;承担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市长信箱”“区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

  第九条  区数据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

  (一)岳阳市云溪区数据资源中心。是区数据局所属公益一类正股级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监督评估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网站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区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区级信息化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建设工程管理、技术方案审查、竣工验收、运行后评价、绩效评估工作。

  (二)岳阳市云溪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区数据局所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设立综合窗口,无差别全能受理年办件量较少的职能部门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为投资建设项目和确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为政务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对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第十条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