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云溪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云溪区“放管服”改革,为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共梳理出因场地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原因不适宜进驻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135项,形成《云溪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明确办事地点和联系电话,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现予公布。
《云溪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统一规范服务,事项名称、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如有调整会及时对外公布。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作为应进事项,统一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