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区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的建设项目中,存在未编码登记工程机械、部分低排区内国I、国II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二、整改目标达成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目标达成情况:持续推进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配合市级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工作;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1.持续推进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今年以来共6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系统平台上完成了编码登记;2.配合市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尾气抽测任务103台。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要求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今年以来,共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不达标行为1起,拟罚款5千元。
三、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1.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持续开展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尾气抽测工作;
2.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云溪区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何凯涛,联系电话:13786050889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