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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5-15 17:21

  经审议,2024年5月15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陆逊社区环形路北(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岳阳深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位于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陆逊社区环形路北(现有厂区内),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2%,其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在原炉渣处理车间的炉渣生产线基础上通过增加破碎机、压滤机等设备扩建产能;对现有仓库进行改造,将现有项目炉渣仓库和成品仓库合建为微砂加工车间,车间内设置压滤渣泥二次破碎加工生产线一条,用于微砂加工,并设置细砂和微砂成品堆放区;其余公辅、储运、环保等工程依托现有,以满足正常生产运营需要。本次改扩建项目原料为岳阳市城市垃圾生活焚烧发电项目产生的炉渣,不掺加外来原料,不涉及飞灰,年处理炉渣18万吨,其主要产品为:废旧金属、再生细骨料或砂(0-4mm级)、再生微骨料或砂(0.01-0.5mm级)、废旧玻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废气污染,加强项目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操作。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装卸粉尘、投料粉尘、筛分粉尘、打砂粉尘和铁块二级破碎粉尘,以及炉渣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均为无组织排放,其中运输扬尘由篷布遮盖,厂区道路硬化降低排放;装卸粉尘、投料粉尘、筛分粉尘、铁块二级破碎粉尘采用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排放;打砂破碎工序采用湿式破碎降低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设备循环废水经厂区内三级沉淀池+板框压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陆城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陆城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管理台账。项目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未燃尽燃料筛选出来后运往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强化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对生产装置区等产生噪声的地方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地下水污染。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6.加强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7.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