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溪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4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于2024年4月1日对云溪基地450吨/年环氧化催化剂连续高效滚球成型示范装置建设项目、长岭分公司热电部新建90t/h燃气快速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通讯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云溪基地450吨/年环氧化催化剂连续高效滚球成型示范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岳云环评〔2024〕3号 |
2024-4-1 |
2 |
关于长岭分公司热电部新建90t/h燃气快速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岳云环评〔2024〕4号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