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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2-08 16:22

经审议,2023年2月8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立恒新材料有限公司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项目总投资36162.31万元,环保投资为1884万元,占总投资的5.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煅烧车间2个、石油焦磨粉车间、原料车间、成品车间、变配电室、煅烧循环水站、皮带机厂房等,布设25万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生产装置及4台10t/h的余热锅炉,并配套相应综合办公楼、仓库、危废暂存间、公辅、环保、储运等工程,以满足项目正常生产运营。项目主要原辅料为石油焦(生焦)等,其主要产品及产能为:年产锂电池负极材料前驱体25万吨(含煅后焦20万吨、生焦磨粉5万吨),并在满足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副产品生焦尾粉和中压蒸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吹扫废气等应收尽收、合理处置;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切实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煅烧炉烟气、原料石油焦粗碎粉尘、石油焦上料及煅后焦排料粉尘、煅后焦破碎筛分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破碎上料粉尘、破碎粉尘及烘干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上料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旋风分离器收集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分级机收集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成品气送入仓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尾料气送入仓粉尘、生产及储运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其中,煅烧炉烟气经SNCR 烟气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等工艺处理后,通过1根60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石油焦粗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石油焦上料及煅后焦排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3m高3、4#排气筒达标排放;煅后焦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3m高5、6#排气筒达标排放;石油焦磨粉工序破碎上料粉尘、破碎粉尘及烘干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风管、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的石油焦磨粉工序上料粉尘和石油焦磨粉工序成品气送入仓粉尘、石油焦磨粉工序尾料气送入仓粉尘及经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的石油焦磨粉工序旋风分离器收集粉尘和石油焦磨粉工序分级机收集粉尘一并通过2根23m高7、8#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及储运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强化密闭收集、加强管理维护等措施,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本项目石油焦煅烧炉废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颗粒物及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硫废水、初期雨水、循环水定期排污水等。初期雨水排入收集池内泵送至烷基化基地初期雨水收集池内,妥善处置、达标排放,脱硫废水集中收集排入脱硫废水处理系统,经中和 (碱化) +沉降+絮凝+澄清器浓缩+ PH 调整等工艺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及循环水定期排污水一并通过管道排入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排放限值及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进水指标的较严值。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煅烧炉大修废弃材料、烟气净化产生的脱硫副产品、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机油等。煅烧炉大修废弃材料、烟气净化产生的脱硫副产品、脱硫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1.76t/a,氨氮 0.176t/a,SO2 20.4t/a,NOX 32.4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