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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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的公示

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2-10-31 20:36

经审议,2022年10月31日,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拟批准《关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云溪分局

联系电话:0730-841205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西北侧

建设单位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西北侧。项目占地90364.47m2,总投资13748万元,环保投资223万元,占总投资的1.62%。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其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个加油站,设置6个4枪加油机,包括92#、95#、98#汽油加油枪6个、8个、2个,0#柴油加油枪8个;建设6个地埋式柴油及汽油双层储罐,包括92#汽油储罐1个(50m3)、95#汽油储罐1个(30m3)、98#汽油储罐1个(30m3)、0#柴油储罐3个(50m3/个),并配套建设营业厅、办公室、库房、卫生间、发电机房、配电室、休息室等。新建维修车间1个,预计年维修车辆300辆,设置4个货车维修工位、2个工具间及1个卫生间,主要从事货车轮胎补胎、货车简单修理等,不涉及汽车美容、喷漆、烤漆等工序。新建危货停车位199个,分片区设置空载车停车区及满载车停车区,其中空载车停车区设置停车位140个(占地31570.71m2),满载车停车区设置停车位59个(占地19634.49m2)。同时,配套建设7层的智慧指挥中心1栋(含集中食堂、集中办公、集中会议和住宿等功能)、危货候检区(含车辆外部清洗平台1个)等辅助工程,给排水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废渣等各污染物防治措施等环保工程,并设置2800m3事故应急池1个、144m3应急物质存储间1个,以确保项目依法依规长期正常运营。本项目不提供危货车辆内罐清洗服务,并须严格依照报告表所列要求,强化对进场前、后各类危货车辆的管控,着重做好满载危货车辆的管理,切实弱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边界围挡、硬化道路、物料遮盖、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避开夜间施工、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施工期各类废水应收尽收、合理处置;落实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油站废气、维修间废气、停车场汽车尾气、综合楼食堂油烟等。加油站废气经二次油气回收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系统处理后,通过烟道在楼顶达标排放;维修间废气、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通过采取强化绿化、加强管理、围墙隔挡等措施后,切实有效减少挥发逸散。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加油站等区域无组织废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完善项目场地内雨污水管网。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综合楼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加油站内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停车场区域内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维修车间内生活污水等。其中,综合楼内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与综合楼内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3#化粪池预处理,再通过管道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加油站内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进入1#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经1#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管道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停车场区域内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等收集进入2#三级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维修车间内生活污水经2#化粪池预处理后,再通过管道排入中石化长岭分公司污水处理场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综合楼内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等,加油站内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浮油和沉渣、油罐清洗废液等,停车场区域内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浮油和沉渣等,维修车间内生活垃圾、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废轮胎、废汽车配件等。其中,隔油沉淀池浮油和沉渣、油罐清洗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合规储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轮胎、废汽车配件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安全贮存、妥善处置;厨余垃圾交由专业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合理处置。

5.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用强化管理、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污染监控计划、风险事故应急响应方案等。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设备及防渗构建物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重点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污染地下水。

7.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按要求落实好报告表及环境风险影响专项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 2.17t/a,氨氮 0.22t/a。